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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以前開始就不是個善於交際的孩子,國小、國中、高中以來都是。

本來內向些的男孩子也沒什麼,只是久而久之,同學們開始將陰沉、可怕、鬼鬼祟祟這些形容詞套到我的身上。

這些都沒什麼,我的國中生活也順順利利的過完了。直到後來,我考上了一間公立高職。

那裏的同學非常不友善,總是惡意的排擠我、欺負我。忍了一學期,我在一個中午吃飯時間,將前天預藏好的瀉藥加到平時最喜歡帶頭欺負我的人的湯碗裡面。

哈,他可是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呢。

 

當然,這件事情沒有被查出來,後來自然不了了之了。

我沒有朋友,自然也沒有洩密問題,我也不怕被捅一刀。

只是班上仍會有意無意的排擠我、捉弄我,但我總是默不吭聲的任他們宰割,用最懦弱的妥協。

因為我知道我承擔不了反抗的後果。

 

是啊,時間終究會過去的。下學期總算過去了,但是我始料未及的是,更悲慘的還沒到來。

高二時,那天我在上廁所時剛好遇到一個在學校帶頭的。他和一群狐群狗黨在裡面向我勒索,但我自然不願意給他。

所以那天,我整張臉濕漉漉的走出廁所,上頭依稀還有幾抹淡淡的紅。

而錢包裡面空無一物。

 

從那次開始,我就默默的發誓.......

我一定要殺了他們全部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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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又被打了幾次,同學們也都知情,但根本沒有人敢發出一些正義的聲音,連學校也從不主動關切。

甚至有次嘴角染血的我已經被抓起頭髮,但眼前經過的女同學還是視若無睹般的走了過去。

就這樣從即將頭破血流的我面前走過去。

那次我吊白的眼看到的一切,我絕不會忘記。

 

而經過我後來調查的結果,那個恐嚇我的大哥早已經留級過一次,甚至身上掛了五支大過,但是學校卻遲遲沒有將他踢出去。

為什麼?

我想,這大概是所有人的通病吧,只會假惺惺的假裝世界是個烏托邦,讓所有事物在表面上看起來完美無瑕。但實際上,腐敗不堪的內部早已爬滿了蛆與蠕蟲。

不過,只要維持表面的富麗堂皇就好了,裡頭怎樣根本無妨。

畢竟我們根本看不到。

 

於是我迷上了殺戮小說,尤其是那兩本。

「蒼蠅王」、「大逃殺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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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實在很希望可以像小說裡頭一樣殺人,非常非常希望。

當這個欲望不斷膨脹,讓我瀕臨失控邊緣時,我恰巧遇到了一個轉折點,是牠改變了我的一生,讓我可以晚一點在你的面前講故事,也稍微講多一點。

那是一隻骨瘦如柴的流浪狗。

 

那隻小小的流浪狗沒什麼警覺性,我只花了一隻雞腿就把牠拐了過來。

而再來,我只花了一個小時就讓牠沒有繼續發出聲音。

不知道為什麼,看著牠冰冷的躺在地上,我沒有什麼罪惡感,我只覺得心中原本揮之不去的陰霾去不煙消雲散了。

那是快意!

 

之後,我開始將貓狗帶到偏僻一點的地方去,然後開始用更長的時間享受牠們的慘叫與哀嚎。

我發覺我樂在其中,無法自拔。第一次,我有權力可以讓別人慘叫、我第一次可以決定別人的生與死。

最後到了第十五隻狗,第二十二隻貓時,我的行為遭到舉發。

我第一次進了警察局,第一次登上報紙版面。

進了警局之後,我覺得他們這些記者、網友、警察、動保團體真是太虛偽了。那些傢伙可不夠資格來對我說三道四。

一邊嚷嚷著愛護動物,但一邊任由別人將其它動物送往屠宰場,一邊談笑風生的吃著肉。

比起我明明白白的表示什麼動物都不愛,虛偽的要命!

而且狗無心害死人就會被安樂死,即使是一個意外、一個巧合也一樣。但人們刻意虐殺動物卻只值輕微的罪,甚至所有人都默許。

只有人的命才值錢,記住。

 

11  

 

我沒有前科,加上還是學生,這件事情登上了新聞版面後吵吵鬧鬧了一段時間之後也就沒事了。好像還有一些名嘴還是立委拿出這件事情來抨擊教育體系之類的,總之他們只是把這件事當成一個曝光與宣傳的方式。

而網路輿論,哼,那根本不成問題,網路上有太多人都只會按讚、留了個言讓自己好過一點之後,就淡忘掉的人。

按完了讚,版面繼續向下轉,虐待動物的新聞成了一個可有可無且意義不明的印記,然後一切都煙消雲散、不復記憶。

好像繳了滿多錢的,總之我被保出來了,沒事。

 

 

轉學以後,大家看我的眼光依然不善。

還是被欺負,還是被排擠,還是被霸凌。

只是我不再虐殺貓狗了,因為我發現了一個更好的方法不被欺負。

我再也不去學校了。

 

網咖成了我的天地,我成天窩在那裏面打怪,或是拿著槍掃爆別人的腦袋。

沒有其他人不善的目光,不再有什麼冷言冷語,每天這樣的日子雖然渾渾噩噩,但起碼我沒有以前的不快樂了。

反正不久之後也畢業了,我自然拿不到什麼鬼畢業證書,畢竟我曠了一堆課,還被記了一堆過啊。

我開始整天無所事事,家裡從以前就不管我了,他們自然也不會關注我。我忽然發現時間好多好多,多到我不知道該怎麼過才好了。

幸好後來還是摸到了一個野雞大學。那裏根本沒有任何管理,只要人不要死掉或出大事就好了,擺明了賣學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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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那裏還是沒有什麼朋友,獨來獨往。或許是大家都長大了、成熟了,我並沒有再受到什麼欺辱。

直到那一天。

 

那天,我看到了湊巧轉到了以前虐貓虐狗被抓進去時,一個網友對我的留言。

「幹!你這個混蛋!有種就去殺人!不要他媽的只敢欺負小動物!」

下面附著一句話:「你應該以死來做為道歉!」

看完以後,我氣得發抖......這些沒有同理心的混蛋,永遠只會躲在螢幕後面嘴砲,然後嘴砲完以後就當作什麼事情也沒有,繼續過自己的生活!

我想起了以前那些王八蛋的嘴臉,他們也是只會耍耍嘴皮,了不起動動拳頭,就以為自己是多了不起......

可惡!

為什麼我永遠都要在他們這種人的影子下過活!?

去死!

 

此時我忽然靈光一現,對了,我要去做一件從以前就很想要做的事情。

 

殺了他們所有!

 

全部都殺了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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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所以到了最後你總共隨機殺了七個人,還導致三個人輕重傷,不過其中兩個被你害得終生殘障。」我看著牢中裡面的男子,他亦毫不避諱與我四目相接:「還好你失手沒殺把所有人殺死,不然可會犧牲更多人。」

「哼。」阿文冷默回應。

「你留下的遺言就是這些了嗎?」我晃著手中的信紙,看著牢中的死囚。他的命在晚點就將結束。

「留下這些就夠了......未來大家一定會永遠流傳下去的......呵呵......」他陰笑,似乎覺得他的所作所為相當偉大,偉大到值得鉅細靡遺的留下來。

「留下這些,你是想要怪罪社會對你不公平嗎?」我舉起信紙,他的偉大遺言:「不會想說什麼一個人犯罪,社會都有責任之類的話吧?」

「哼。」他不屑:「本來就是他們的錯。」

「喔?」

「如果社會肯好好教育我、善待我,仔細發現我被欺負、被霸凌,那今天我就不會這個樣子了。」他沒有什麼忌世憤俗的激昂,有的只是淡淡的冷漠與理所當然:「學校也是,應該要多多關注學生,而不是覺得學生會自己管好自己。」

「......」

「我殺人,不為了什麼,就只是純粹想要殺人了。」阿文有些興奮:「像我這樣轟轟烈烈的幹出一番大事,夠屌了吧?有幾個人可以像我一樣轟轟烈烈的去死啊哈哈哈!」

「......你的精神鑑定明明也過了,每個醫生都確認你沒有精神問題或心智缺陷。」

「哼,本來就是那些自以為是的智障自作主張幫我做那種鬼鑑定的。」他冷冷道:「我本來就是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享受刀刺進人體裡面的快感的!」

「......難道你不後悔嗎?」看著他,我忍不住問了:「就為了這些理由連續殺了七個人!最後毀了九個人的人生啊!難道你都沒有一絲悔意嗎?」

「後悔?」他喃喃道:「......我當然很後悔。」

「嗯。」我不太意外,畢竟有很多人在死前都成了一個完完全全的孬種,從最後的一餐根本就沒人吃完過就知道了。

不過,他顯然很能讓我大吃一驚。因為他開始縱聲大笑。

 

「哈哈哈哈哈!我真他媽的後悔啊!我為什麼會這麼快就被抓到!我後悔沒有殺了更多人啊!殺得還不夠啊!」

 

我傻眼。

不過此時就應該送他到該去的地方。

因為真正的大壞蛋終究無藥可醫。

眼前就是最實在的例子。

 

 

「上路吧。」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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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路上都相當安靜,只有腳鐐與手銬叮叮噹噹的金屬聲,以及我與他沉穩的腳步聲。

他昂首闊步的走在囚廊上,散發著一般死囚不該有的自信與驕傲。

 

刑場到了。

我沒有為他注射麻醉。

對裡頭的行刑官交換了一個眼神後,行刑官沒有遲疑的對空鳴了一槍。

三十秒後,再一槍。

法律上規定的兩槍結束。

兩槍,都沒有對著今天該死的人擊發。

但在法律上,這人已經死了。

 

 

 

「怎麼啦?是不是因為我剛剛的演講太驚心動魄了?所以你決定把我救出去了啊哈哈哈?」阿文大笑,迴盪在冰冷的長廊上。

「安靜。」我皺眉,繼續領著他向前走。

只是他一路上都不斷的吵鬧,自命不凡的說著自己的正確與偉大。

我沒有答腔,只是默默的領著他向前。

 

左彎,

右拐。

 

直到最後,我們來到一個小房間門口。

我拿出鑰匙,開了隔音效果一留的鐵門。

打開,裡頭是個寬大的房間,而且經過特別的設計,隔音效果趨近於完美。

 

「快幫老子解銬!快點啊!」阿文憤怒,不太願意進入房裡:「別在那邊他媽的故作神秘!快點解開我的手銬腳鐐!」

我不理會,硬是將他推了進去。

「不要亂動。」我皺了皺眉,為被我推倒的他注射了經過精密計算的量的肌肉鬆弛劑(muscle relaxant)。

讓他無力抵抗,卻又保持意識清醒。

最重要的是,能感覺到百分之百的痛覺。

 

 

我微笑的開了門,走了出去,留著他一個人孤拎拎的在裡頭躺著。

不過,我知道他狠快就不會寂寞了。

有很多人迫不及待的想要陪陪他。

 

外頭,一群面色不善的人們早已久候多時。

有男、有女、有老、有少、有胖、有瘦......

只是他們的指關節同樣因為太用力而泛白,而眼中也佈滿了血絲與憤恨,足見他們的憤怒與迫不及待。

「可以進場了。」我莞爾,如同一個最有禮的服務生般向房間裡頭一比。

客人們魚貫入場,手上拿著各式各樣不同的道具。

 

水果刀、榔頭、釘子、老虎鉗、生魚片刀、皮鞭、鐵鎚、電鑽、鐵棍、鏟子......

而其中一個人手上提的皮箱,應該就是我跟他們提過的止血用具了吧。

 

「五個小時。」我拍了拍最後一個人的肩膀。他好像是第三個被害者的弟弟還是哥哥?總之之前我有在新聞上看過他一次,哭得寸腸寸斷啊……

臉色憔悴的他沒有給我一抹微笑,只是塞了一疊鈔票到我手裡。

 

早說好的。

 

他走了進去,順手關上了門。

開始了他們迫不及待的復仇。

 

從現在起到五個小時後,我的職責就是負責把風。

直到五個小時後,我才負責收屍。

不過,還是希望這次可以留多一點完整的器官可以捐贈用啊.......

 

 

點完了鈔票,數量沒錯,我心情愉悅的將它收進了口袋中。

收進口袋前,我依稀看見,上頭有著一些淡淡的血紅與慘叫,不過我並不以為意。

 

 

畢竟......

 

 

 

「這是正義啊。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圖片全部來自MV

 

大部分出自於小人的「兇手不只一個」

唯有第七張出自大支的「最後的早晨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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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傑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